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汝州市革命英烈人物事迹------吕九
责任编辑:文明办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05-05 点击:25631 标签:

宁死不跪的抗日英雄—吕九

吕九,男,1908年4月出生,河南省汝州市大峪镇刘窑村许台自然村人。他出身贫寒,幼年丧父,没进过一天学堂,以放牧牛羊、种田耕地为生。农闲时,他赶着毛驴到大峪煤矿驮煤卖煤,赚几个血汗钱以补贴家用。

1925年,汝州地区匪盗作乱,经常扰民。许台村群众凑钱购枪5支,推举吕九、秦光善等5人掌管,以保护村庄家园。吕九练就一身好枪法,远近闻名,盗匪们闻名丧胆,不敢来犯。大峪镇毛顶村有一个无恶不作的大恶霸武金,父子三人横行乡里、欺压百姓,群众深受其害。村中一位长者暗中请求吕九帮忙除害,他当即答应了长者的请求。1929年冬,一天夜里,吕九独奔毛顶村,在当地群众的协助下,处死了恶霸武金,为民除一大害。武金的两个儿子脱逃,再无返乡。

1944年7月,日本侵略者进入大峪地区,奸淫烧杀,无恶不作。吕九家多年积蓄的一窑木材,也被日寇烧个净光。国仇家恨铭刻在心,吕九暗下决心,誓死与日本侵略者血战到底。

1944年9月30日,八路军豫西抗日游击支队由司令员皮定均、政委徐子荣率领进入大峪地区,于10月中旬建立了临汝县抗日县政府和大峪区政府。政权建立后,紧接着就筹备建立了县区地方武装。许台一带的地方武装在秦光善的带领下,参加了区干队。区干队辖4个中队,吕九就在秦光善中队任分队长。其任务是守卫石界岭(石界岭是自南边进入大峪的必由之路),保卫大峪抗日根据地。

临汝抗日根据地建立后,就成了敌人的眼中钉、肉中刺。根据地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。正规部队经常要在外线作战,根据地主要靠县独立团、区干队及民兵来保卫。临汝根据地面对的敌人主要是日本侵略军和登封、临汝、禹县、郏县等四县的伪军,吕九所在的秦光善中队主要对付以黄万镒为首的日伪军。

1944年12月10日开始,日军即对临汝根据地进行扫荡。1945年春,是敌人对临汝根据地扫荡和骚扰次数最多的时期。那时,吕九经常在第一线与敌人战斗。

为了粉碎敌人的进犯,吕九很重视利用战斗间隙率队练习枪法。他们在八路军指导下,掌握了射击技术,还参加过八路军在大峪店组织的打靶练习。经过训练,分队军事素质提高很快,全队出现了与吕九技术不相上下的射击手16名,秦光善中队成为区干队四个中队中战斗力最强的一个中队。吕九爱枪如命。他总是把自己的手中枪擦得铮亮铮亮,他还教育分队队员们爱护枪支。他那时革命警惕性很高,总是常备不懈,走到哪里,武器装备就带到哪里。吃饭时枪在身旁,睡觉时枪在枕边,下田犁地时一个肩上扛着犁,一个肩上背着枪。锄地时只要听到有敌情,锄头往地里一扔,背起枪就走。有一次,他正犁地,听说黄万镒来犯,便丢下地里活,背上枪前去迎敌。  

1944年农历腊月,黄万镒公开投靠日寇,当上了临汝县伪自卫队大队长,成了铁杆汉奸。他为了表示效忠皇军,便派300名伪军,趁一个下雪天,向大峪抗日根据地进犯。吕九闻讯,紧急带领7名队员上山阻击。只见敌人黑压压的一片正向山上摸来,吕九临危不惧,他大喊:“我吕九奉命带队在此把口子,谁敢再前进一步,我就要他的命!”敌人一听是吕九,便纷纷趴下。为首的敌人头领还硬着头皮前进,吕九命人开枪射击,打死了这个狂妄透顶的坏蛋。余匪见状,

纷纷四散逃命。这次战斗共毙敌3名,缴枪1支,区干队无一伤亡。之后,吕九所在的中队接连击败了黄万镒向大峪根据地的一次次进攻,使敌人一直未攻入大峪街,有力地保卫了大峪根据地。

吕九所在的中队,除保卫临汝根据地南大门外,还参加了由八路军主力、县独立团及区干队组织的整体作战,如上、下官寺战斗、枣树庙战斗、袁窑战斗等。

1945年10月4日,皮徐支队奉命离开大峪地区,向桐柏山区进发。区干队队员一部分随皮徐支队南下。一部分人留下同吕九一同担任掩护大部队撤退的任务。任务完成后,因失掉联系,吕九和其他区干队队员分散隐蔽起来。

皮徐支队走后,国民党反动派猖狂进行反扑,已摇身一变当上临汝县保安团团长的黄万镒卷土重来,对在抗日战争中立下功勋的大峪根据地的人民群众进行疯狂报复,到处捕杀原县独立团、区干队成员、民兵和抗日群众。

1946年农历腊月十五拂晓,黄万镒派人把吕九、焦富祥等人抓捕,押到黄庄。穷凶极恶的匪徒,对吕九进行严刑拷打。吕九只是怒目而视,一言不发。残暴的匪徒们竟用生石灰粉往吕九眼里揉搓,烧坏了他的双眼,用燃着的烟头烧他的耳朵。第二天,黄万镒将吕九等人押送到国民党临汝县政府,投入监狱。在狱中,敌人怕吕九跑掉,单独给他戴上双脚镣,并进行严刑拷打,逼他供出其他同志。无论敌人怎么折磨,吕九仍然坚强刚毅,宁死不屈,始终不说一句话。

1946年9月21日,对他无计可施的敌人,将其拉至临汝县城西关洗耳河河滩,要将其杀害。临刑前,敌人喝令他跪下,而这位铮铮铁骨、视死如归的汉子却怒斥敌人道:“我吕九抗日无罪,问心无愧,要杀就杀,坚决不跪!”吕九英勇就义,时年39岁。

1948年1月22日临汝县城第三次解放,当月30日,临汝县人民民主县政府枪毙了黄万镒,为临汝县人民除了一大害,也为吕九同志讨还了血债。

新中国成立后,党和人民政府追认吕九为革命烈士。1954年8月9日,临汝县人民政府又在吕九的墓前立碑纪念,上写“革命烈士吕九之墓”。